中国科技大学2012年在职MPA研究生(单证)招生简章
2012-06-13 | 查看: 137
    一、培养目标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MPA教育秉持学校“红专并进,理实交融”的理念,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掌握系统的公共管理理论、知识和方法,具备从事公共管理与公共政策分析的能力,能够综合运用管理、政治、经济、法律、现代科技等方面知识和科学研究方法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应用型、复合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二、招生人数 拟定75人(实际招收人数以学校正式下达的招生规模为准)。 三、报考条件 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后工作三年以上(即2009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相关人员。 符合报考条件的政府部门管理人员须按照国家公务员局的统一要求,持省级人事部门的推荐意见进行资格审查;非政府部门人员,资格审查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填写推荐意见。 主要面向行业和部门招生。欢迎各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与我校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接洽,集体报考。 四、报名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2012年6月25日~7月10日期间登录全国统一报名网站“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按网站说明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生成并打印《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并于7月13日―16日期间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考试费,核验并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 考生于10月17日后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 五、入学考试(初试) 获准报考者,需参加全国MPA入学联考,考试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 2012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六、复试与录取 考生初试合格后,需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复试方式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分数线由我校自主划定。 我校主要依据考生参加全国MPA入学联考的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并结合考生的工作业绩,综合考量,择优录取。 符合条件者,可申请提前复试。提前复试通过者,只要联考成绩达到学校划定的最低录取控制线,即予以录取。 七、学制与学习方式 基本学制三年,实行弹性学制和学分制,学习年限一般为2.5至4年。采用非全日制在职培养方式。 上课方式包括周末、晚上、月集中、学期集中等。具体上课方式及时间,由MPA教育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学位授予 完成课程学习及社会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完成硕士学位论文并通过答辩者,符合《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关于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MPA专业学位。 九、收费标准 在职MPA研究生需缴纳一定学习费用,具体标准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十、联系/咨询方式 中国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 电话:(0551) 3492064 (王老师) 3492121 (刘老师) E-mail:ustcmpa@ustc.edu.cn 网址:http://ustc-mpa.ustc.edu.cn     特别提醒1: 考生报考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填报材料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报考学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报考学位类型:公共管理硕士 或 MPA 报考专业或领域:公共管理 报考院系:公共事务学院 (代码:216) 报考研究方向:01体育管理 02金融管理 03区域经济管理 04国有资产管理 05公共事务管理 06城市管理      特别提醒2: 需要并愿意参加辅导的考生,可通过中国科技大学公共事务学院MPA教育中心集体报名。集体报名可享受辅导费一定幅度优惠。      附: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及代码、全国联考考试大纲代码类别联考科目考试大纲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2-06-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