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大法硕中心接收2011年校内外免试法律硕士研究生推荐程序
2010-07-28 | 查看: 237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已经获得学校向外推荐免试资格的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免试推荐招生名额 免试推荐招生人数20名。 三、申请材料 1.《中国科技大学2011年接收校内外推免研究生申请表》(可在我校招生办网页http://yz.ust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后打印,或在法律硕士教育中心网页上http://jm.ustc.edu.cn下载表格填写申请,共2页。) 2.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必需,可在复试时提供)。 3.英语等级证书、获奖证书的复印件(可选)。 4.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可选)。 5.本专业三位教授的推荐信(空白表格在我校招生办网页下载区下载)。 6.用A4纸打印好的申请人个人陈述一份;陈述书用大约2000字介绍申请人本科专业背景、学习情况、爱好特长、在校期间参加社团组织或社会活动情况、对法学的了解和认识,以及在攻读法律硕士研究生阶段的学习和研究计划、毕业后的预期就业目标等。 四、申请办法 1.申请人于2010年10月10日(以邮戳为准)前将申请表和全部申请材料寄(送)至中国科技大学法硕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进行初审。 2.申请者须提供所在学校教务处同意向外推荐免试的证明信。如有困难,可在到校复试时提交。 3.申请材料审核后,将及时通知符合条件者到校进行复试。复试以面试的方式进行,重在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反应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以及英文听力及口头表达能力。 4.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考生,我中心招生办公室将发给接收函。收到接收函的同学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的推荐免试硕士生报名表(加盖公章),完成网上报名,并现场确认(一般为11月10日至11月14日)后将材料寄往我校法硕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录取的考生来校报到时,请携带所有申请材料的的原件递交法硕中心招生办公室审核,如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和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一经发现取消申请人免试录取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3600198; 联系人:牛老师、朱老师 传 真:0551-3601045 邮 箱:jm2009@ustc.edu.cn; 邮递地址: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招生办公室 邮 编:230026 网 址:http://jm.ustc.edu.cn/ 下载免推表:点击下载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0-07-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