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内容与办法

2015-03-11 | 查看: 209

  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和政策,本着客观、公正、公平原则,特制定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复试重点考察学生掌握本科阶段知识的广度和深度、综合素质和能力。现将我院有关复试事项通知如下:
  1、凡参加2015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一志愿报考我院各专业且成绩已达到我院所规定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MPA达B线考生需另行申请),即为我院的复试人员。
  2、此通知为考生复试通知书,学院不再对考生另发复试通知书,如果考生不能按时参加复试,视为考生本人放弃复试资格。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加试两门基础课,如有同等学力考生,请速与相关专业老师联系。
  4、各专业复试方案:
  一、MPA
  1、复试最低控制线
  A线:英语50分,综合能力100分,总分175分
  B线:英语41分,综合能力90分,总分160分;若2015年一区国家线高于上述分数,执行一区国家线。
  A线、B线均实行差额复试;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参加复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网报中学历(学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者,不得参加复试;已通过提前复试的考生,不需要再行复试。
  2、复试时间
  A线:2015年3月18日、19日 B线:2015年3月26日、27日
  3、复试流程
  检录个人信息,交验复试材料 → 上交手机等通讯工具 → 等待复试 → 复试 → 复试结束 → 领取私人物品,离开考场。
  4、复试形式、内容和分数
   (1)复试形式:综合面试
   (2)复试内容:含盖政治、英语应用、专业及综合能力。英语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译能力;政治和专业及综合能力主要考查考生对相关基本理论的理解能力、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能力及应变能力。考核范围为基本理论、近年来的社会热点问题和国内外大事。
  (3)复试总分:300分,政治、英语应用和专业及综合能力各100分。
  5、最终成绩计算办法
  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最终成绩
  6、录取原则
   根据最终成绩,按由高到低原则择优录取;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B线复试申请
   (1)B线考生须提交复试申请。经MPA教育中心审核通过的申请者,方可参加复试;审核未通过和未提交复试申请者,不予复试。
   (2)申请条件
  初试成绩达到我校的复试最低控制线之B线,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B线复试。
  ①截至2015年8月底,国民教育序列研究生毕业后工作2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本科毕业后工作4年(含)以上,或国民教育序列专科毕业后工作6年(含)以上。
  ②党政部门、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中副科级(含)以上职务或中级(含)以上职称;大中型企业的中高层管理人员。(要求:附任职文件或证明、单位简介、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③获得地、厅级(限本级,不包括其下属机构)及以上奖励、荣誉;有重大发明、专利(要求:附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
  ④在某一领域有特殊或突出贡献,如作为主要成员完成有影响力的政策文件、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要求:附详细资料和证明文件)。
  ⑤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计划、服务西部计划、后备干部,且经主管部门推荐(要求:附主管部门证明、主管部门单位简介、主管部门推荐函及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⑥近三年中至少两年单位考核为“优秀”且经本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者(要求:附单位证明文件、单位简介、单位推荐函、单位人事部门的联系电话)。
  (3)申请方式:填写《2015双证MPA研究生复试申请书/B线》,先提交电子版(发邮件至:ustcmpa@ustc.edu.cn)以备审核。
  (4)申请截止时间:3月22日16时(以收到MPA中心电子邮件为准)。
  8、具体复试安排请到MPA中心网站查阅“2015年双证MPA复试通知”。
  9、咨询电话
  0551―63492223(乔老师)
  二、法律硕士
  1、复试分数线
   外语 50、政治50,业务课一85分,业务课二85分,总分315
  2、复试时间和地点
  复试时间:3月21日、3月22日两天
  复试地点: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校区管理科研楼11楼公共事务学院
  3、复数形式
  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4、复试内容
  3月21日笔试:上午9:30――11:30 民法(满分100分)
  下午15:00――17:00 刑法(满分100分)
  3月22日面试:上午8:30开始。
  面试成绩为满分100分。面试内容包括基本素质考核与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两个方面,其中英语听说能力考核不少于5分钟。
  5、录取原则
  根据总成绩的高低择优录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注意事项
  3月20日下午在管理科研楼1113室核对考生身份信息,请各位同学提交以下证件及材料:
  应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教务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非应届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考生人事档案部门盖章的本科成绩单以及其它证明材料的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
  网报中学历(籍)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必须提供学历(籍)认证报告,否则不得参加复试。
  7、咨询电话
  0551―63600198(宋老师)

中国科大公共事务学院

2015-03-11